根据《滨州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度SRTP项目项目申报工作将于今年11月展开,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执行《滨州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
1、项目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由校团委和系(院)团总支共同负责。各级团组织必须切实做好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热情,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创新氛围。
2、各系(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领导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根据限额选拔优秀项目上报学校。
3、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
二、项目中期审查和结题工作
1、各系(院)SRTP项目项目的管理工作由本单位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并由团总支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的中期审查和结题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项目的中期审查工作原则上在2010年6月-7月进行。项目的结题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系(院)团总支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指导各项目的中期审查和结题工作,完备各项申报结题材料报校团委。
3、系(院)团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的项目评优表彰活动,并推荐优秀项目成果上报校团委参加各级“挑战杯”竞赛。
4、对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和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项目成果,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奖励,项目成果获奖者、论文发表者可到校团委登记备案。
三、经费管理工作
1、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校团委按以下标准统一发放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 文科类项目200-500元;
(2) 理科类项目(不含发明制作类项目)500-800元;
(3) 发明制作类项目800-1500元。
2、校团委按每个项目200元的标准把项目管理经费下拨到系(院)团总支,用于项目的日常管理。
3、各系(院)必须做到项目研究经费和项目管理经费专款专用。
4、所有支出项目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每月的25日前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的规定整理票据报团委。